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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弘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哈密市伊州区应急医疗设备项目—救护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6-13 16:41浏览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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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医疗设备项目—救护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哈密大营房幸福路4号天骄大厦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B-2022-032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应急医疗设备项目—救护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应急医疗设备项目—救护车采购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救护车采购10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可开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人);(3)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需在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及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任意一级备案通过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并由其出具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D级以上,不含D级)。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的机构名单公示在:“信用哈密”网站-信用公示栏目-信用服务机构公示。网址:http://xyhami.creditxj.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2022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哈密大营房幸福路4号天骄大厦2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哈密大营房幸福路4号天骄大厦2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大营房幸福路4号天骄大厦2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满足和响应上述要求且拟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以下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至新疆弘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4)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或哈密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评级报告,未提供或者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
(5)提供2021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伊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北路

联系方式:0902-2251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第十三师哈密大营房幸福路4号天骄大厦二层

联系方式:1869020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光超

电 话:1869020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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