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政采云]新疆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6-09 21:56浏览
报名中

剩余: 小时 分钟

项目概况

莎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341059984@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J-2022-02号-(GK)-01

项目名称:莎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8852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核酸检测设备、核酸检测相关耗材及配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885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核酸检测设备、核酸检测相关耗材及配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341059984@qq.com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二楼二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1:00

开标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二楼二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原件近半年任意4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或由税务局出具的无拖欠税收证明)
6、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网页打印件);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9、投标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文件获取须知:
(1)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登陆网址:https://login.zcygov.cn 
(3)操作方法: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为必填项)并提交;
(4)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
备注:
1、 以上证件如有电子证,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新疆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3、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520203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出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莎车县城南教学园区商业路与芳华路交叉东北角

联系方式:0998-8528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商贸第一城第2幢3层32号房

联系方式:19999295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丽

电 话:19999295746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