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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6-07 20:23浏览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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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年“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1楼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2-1-C0024

项目名称:2022年“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招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示新疆和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保护成果,增进新疆与各兄弟省市间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期间非遗对口援疆工作计划,在乌鲁木齐市举办2022年““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营企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8日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1楼招标三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1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6:00

开标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人前来报名请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1)-(4)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都需加盖公章,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43号

联系方式:0991-883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8699146324、15899238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彭怡荣

电 话:18699146324、1589923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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