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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策勒县福利机构精神病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X-2022-036号
项目名称:策勒县福利机构精神病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26000
最高限价(元):82099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时间以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须提供经年审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代表投标需携带供应商代表人证明书及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供应商委托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或未解除处罚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管理区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2月至4月)的报税相关资料或完税证明);
(6)提供委托人近三个月(2022年2月至4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该公告附件(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中自行下载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策勒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石榴花社区经五路2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策勒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石榴花社区经五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即: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策勒县政府采购报名表》、《招标文件》,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加盖鲜红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于2022年6月8日北京时间下午19:00:00前发送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报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为504152186@qq.com,逾期发送的将拒绝投标。联系人:阿米娜;联系方式:18999653758。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人民政府民政局
地 址:策勒县多斯路克南路286号
联系方式:0903-6713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滨河路8号
联系方式:0903-2033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琪
电 话:0903-203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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