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渭干河灌区2023年渠道防渗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沙雅县水利局、沙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沙雅县财政局以沙水发〔2023〕32号、沙发改农〔2023〕1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沙雅县农业高效节水增收试点项目节余资金,招标人为沙雅县水利建设发展与质量安全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沙雅县
2.2项目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1个,第三方检测标段1个。
施工一标段:(1)红旗镇改建防渗渠7条;共计5.706km;配套建筑物69座,(2)央塔克协海尔乡改建防渗渠4条;共计4.551km;配套建筑物66座,(3)英买力镇改建防渗渠1条;共计1.106km;配套建筑物12座;施工二标段:(1)海楼镇改建防渗渠2条;共计2.937km;配套建筑物28座,(2)托依堡勒迪镇改建防渗渠4条;共计6.507km;配套建筑物82座; 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缺陷期内全过程监理;第三方检测为一个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缺陷期内全过程质量检测;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疆外施工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及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总监需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监理单位。
3.3第三方检测标段投标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117.145.109.21:13888/aksggzy/)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0 月30 日 10 : 30 ,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固化加密的投标文件直接上传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化招投标平台(阿克苏政府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
5.2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不用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文件解密、答疑及澄清等。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其他公告内容
7.1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克苏地区水利局、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准备本次投标工作。
7.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流程请参照《关于新冠肺炎期间有序开展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7.3 “不见面”开标具体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企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厅网、阿克苏政府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雅县水利建设发展与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
质量安全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沙雅县北京路综合办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
公楼1号楼水利局 号锦程·玫园1号商铺401室
电 话:0997-8322153 电 话:15729986861
联系人:王世凡 联系人:方梁